莫斯科华侨华人同庆兔年元宵节******
中新网莫斯科2月3日电 (记者 田冰)当地时间2日晚,莫斯科华侨华人联合会暨莫斯科华星艺术团举办的2023兔年新春元宵晚会在莫斯科举行。
中国驻俄使馆领侨处主任赵峰致辞表示,旅俄华侨华人社团长期以来在促进华社建设、推进中俄友谊、促进祖(籍)国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,借此机会对大家表示衷心感谢,希望大家再接再厉,一如既往支持使馆各项活动。希望在俄侨胞们充分发挥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,锐意进取,砥砺前行,共同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征程。
莫斯科华侨华人联合会会长王传宝表示,过去的一年里,在大家的支持和帮助下,莫斯科华联会举办承办了一系列活动,包括著名翻译家薛范作品晚会、“铭记历史,珍爱和平,促进中俄传统友谊”主题活动和中俄联谊活动等,顺利承办了2022年莫斯科赛区“水立方”杯中文歌曲比赛,取得了不俗成绩。在新的一年里,莫斯科华联会将围绕“交流、合作、发展、共赢”主题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、团队合作,努力发挥桥梁平台作用,积极投身到中俄友好事业中。
晚会上,伴着密集热烈的鼓点,雌雄二狮首先惊艳登场,时而跳跃嬉戏,时而作揖祝福,既威武阳刚,又不失憨态可爱,充满迎春纳福的喜悦。
在俄罗斯《儿童好声音》声乐选秀比赛中崭露头角的中国女孩许莫寒,以一首中俄双语歌曲《快乐的风》,带给现场嘉宾轻快、愉悦的享受。
柴可夫斯基少女合唱团、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合唱团,则带来合唱《叶甫盖尼·奥涅金》,以及俄罗斯民歌《哦,微风》《柏录施嘎-萨拉尼亚》,轻缓、抒情的演唱,柔曼飘逸的表演,让观众沉醉其间。
唢呐演奏《胜利秧歌》、二胡独奏《八月桂花遍地开》、中俄太极拳爱好者表演的“和太极八式”、华星舞蹈团表演的舞蹈《青花瓷》,以及中国古典舞表演《行云令》等,赢得现场阵阵掌声。节目最后,一曲荡气回肠的合唱《我和我的祖国》引燃全场,台上台下共同抒发对祖(籍)国的深厚感情,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。(完)
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****** 近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发布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,并就强化审判职能,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,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,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。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对于防病治病、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。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,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、司法解纷选择不足,案件类型集中、保护覆盖不全,审理周期较长、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。《意见》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,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,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,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,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,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。 《意见》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: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,《意见》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,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、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,实现“能判、愿判、敢判”,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,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。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,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。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,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,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“商业秘密”保护外,多了一道“专利保护”的选择,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。同时,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,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,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。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。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《意见》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,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、有序竞争的秩序,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、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,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。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,《意见》出台后,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:首先,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,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。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,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,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,是属于个人的,需要精准识别。可以说,区分“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”和“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”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。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,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,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,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。 其次,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、技术性。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,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。对司法部门而言,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,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。 再次,应当完善配套制度。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,对中医药而言,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,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如建立商标、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、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,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,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。 最后,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。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。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,进行专利布局,实现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标准逐步产业化,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,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。 (作者:邓 勇,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![]() 彩神彩票地图 |